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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坝安全监测技术信息网章程 (2000年9月14日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全国大坝安全监测技术信息网是全国大坝安全监测领域从事科研、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建设以及高等院校与有关企业单位,根据自愿结合原则组成的非营利性技术信息交流协作组织。本网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广大大坝安全监测科技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科技信息必须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方针,通过广泛交流国内外大坝安全监测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经验,促进我国大坝安全监测的技术创新与全行业的科技进步,提高我国大坝的安全运行水平,更好地为我国的水利水电建设事业服务。 第二章 组 织 第五条 本网的业务范围是: 1.全国大坝安全监测技术信息网的业务主管单位为国家电力公司科技环保 部,在技术业务上接受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电力公司中国电力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并在开展网内活动中争取多方面的协作和支持。网的权力机构是全网大会,执行机构为网长工作会议。网长工作会议下设常务办事机构,由专职人员主持网内常务工作,挂靠在网长单位并接受网长单位的党政领导。 2.本网成员为单位成员。根据自愿参加的原则,凡书面提出申请,遵守本 网章程,交纳网费,承担网内义务的单位,经网长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均可吸收成为本网正式成员。 3.全网大会决议须经到会成员单位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网长工作会议须有2/3以上的网长单位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有到会代表的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4.网长单位由全网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并报上级业务主管单位确认备案。推选网长单位应考虑该单位领导重视本网工作、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经济实力,能为网内活动提供一定物质条件与经济资助,并兼顾区域分布、单位工作性质和相对稳定性等条件。网长单位在换届时可连选连任。 5.正网长单位负责主持召开网长工作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网内活动,编辑出版网刊,管理网内活动经费,向上级领导单位请示和汇报网内工作。副网长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网员单位的信息交流或专题学术活动,向正网长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和汇报活动情况。 6.网内各成员单位应指定熟悉本专业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或专职信 息人员作为网内联系人。网长单位指定两名联系人,网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系人。联系人的更换,应及时书面通知网长单位。 7.为便于开展技术信息交流,本网按地区划分为东西南北四片,由本地区 网长单位中推选出正、副片长单位,负责召集开展本地区或全网组织的活动。 8.网刊《大坝监测技术》设编辑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学者任顾问、编委, 各网员单位联系人为当然通讯员,编辑部设在正本清源网长单位。 第三章 任 务 1.广泛收集、整理、分析和介绍国外大坝安全监测科技资料,借鉴、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经验和管理办法,积极组织科技人员参加国际民间学术团体举办的学术技术合作与交流活动。 2.不断总结国内在大坝安全监测设备与仪器研制、监测设计布置、监测仪器安装与埋设、资料分析方法、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经验,发展和完善监测技术基础理论,提高大坝安全监测及资料分析的技术水平,促进监测成果在设计、施工和管理中得到推广应用。 3.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网内活动,其中包括召开现场技术经验交流会、专题学术讨论会、聘请专家讲学、组织人员培训、开展业务咨询、技术服务和信息交流等。 4.网刊《大坝监测技术》是本网开展信息交流的主要媒体。在确保稿源的基础上,应不断提高编辑出版质量,努力办成宣传党和国家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开展行业学术技术经验交流,传递最新科技成果信息,普及科学知识和先进技术,培养和发现优秀人才的园地。继续编发不定期的网内通讯《大坝监测动态与信息》,及时反映网内各成员单位的活动情况。积极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及时传播网内各种信息。 5.评选网内优秀学术论文,奖励活动积极分子。 第四章 义务和权利 1.义务 (1)遵守本网章程,执行网内决议,维护本网合法权益。 (2)网内各成员单位应与网长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积极参加各项技术业务和信息交流活动,认真完成网内交办的任务,主动为网刊和网内通讯编撰稿件。网长单位每年提供的稿件应不少于二篇,网员单位应不少于一篇。 (3)按规定交纳网费。网长单位应多作贡献,交纳网员单位的2倍网费。 (4)凡连续二年不交纳网费又催交无果的单位,视为自动退网,停止享受本网规定的权利。 2.权利 (1)网内成员单位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要求退网的自由。 (2)网内成员单位可随时对网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可要求网长单位就某一专题开展咨询和信息服务(费用自理)。 (3)网内各单位可免费得到网内出版的网刊《大坝监测技术》和《大坝监测动态与信息》,优先得到网内交流的各种技术资料,优先安排参加有关的专题学术、技术活动。 第五章 网内活动安排 1.全网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进行学术技术经验交流,改选网长单位,修改网内组织章程,评选优秀学术论文,奖励活动积极分子。 2.网长单位与编委工作会议每年度召开一次,总结报告本年度工作完成情 况,讨论制定下年度网内活动和网刊编辑报导计划,审议经费收支情况,审批新网员单位,研究解决网内其它重大问题。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3.各片专题学术讨论或技术经验交流会每年轮流组织一次,有关网员单位 参加,结合一定生产任务或专题进行。 4.其它由网内按工作计划安排的如培训等活动,由网长单位负责组织并通知网内有关成员单位参加。 5.网长单位负责本网或本地区各单位的技术咨询工作,介绍或推荐解决问题的单位和途径。 第六章 网内经费的管理 1.网费征收标准由网长工作会议决定,并由正网长单位向各成员单位书面发出征收年度网费的通知。 2.网内经费的使用,实行年度预算制,由网长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并在下年度作出书面报告。 3. 网内经费的管理实行网长单位代管制,在正网长单位财务部门设立本网活动经费专项帐户,开支使用由挂靠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接受会计监督和财务审计。 第七章 附 则 1.本章程自全网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生效。 2.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网长工作会议。 |